tantric3.jpg

老子云:「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」

 

「法」這個字的意思是效法、遵循的意思。
 

而「自然」,並不是大自然的意思。大自然這個用法,是後世改用,然後被日本人拿來當作理化、生物等自然科學的代詞。但在先秦諸子時代,並不是這種用法。

 

在先秦,「然」這個字,是「…的樣子」的意思。比如說應然,就是應該的樣子;默然,就是沉默的樣子。

 

而自然呢?就是「自己本來的樣子。」。換言之,道,效法的是它自己的樣子。

 

天地人是具象的,而道是抽象的。經歷了天地人,參透了天地人的運行軌則,自然會發現,萬事萬物都遵循著自己的本然,也就是道,無形無相,不假外求,怡然無為。

 

但為何還要繞這一大圈,不一句「人法自然」就結束呢?這跟禪宗的見山是山三階段論是類似的。

不經歷參透有形有相的分別與有為,銷融所有的造作與扭曲,
又如何能夠體會無形無相、遵循本然的無為,安住於不假造作的天真?

 

老子的這段文字,微妙又合理,淺顯又深奧,真是令人玩味無窮啊~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道家
    全站熱搜

    Hea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