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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系人馬一直反覆地強調,工作小組是巫生要求的,成員也是他挑的,他們純粹是好心,所以他應該負責云云。

 

其實,這是很推卸責任的說法。試想,如果有人要求你替他做開心手術,以治療他的心臟病,而你只是一個醫學系三年級的學生,你會答應嗎?

 

不自量力的手術失敗後,你可以說,因為你只是好心,而且手術是他要求的,所以你沒有責任?這種狡辯,顯然是不會也不該被接受的。

 

準確評估自己的能力,並恰當的拒絕做超出自己能力的事情,這也是助人者該負的責任,不能一句好心就可以免責的。

 

回到正題,除了第一個諮商專業錯誤外,夏林清還犯了那些錯誤?

 

第二個錯誤是,他們犯了「雙重身分」的諮商界線

 

在諮商助人的工作中,有幾項重要的基本倫理或規則,是一直被反覆強調和提醒的。不僅是台灣,在外國也是被奉為金科玉律,不可逾越的,如果嚴重的話,甚至會被永久除名,逐出諮商界。

 

這些規則,並不是憑空擬定的,都是這一兩百年來,心理諮商發展時,基於一些血淋淋的教訓,所累積下來的結晶。這不僅保護個案,也保護諮商師。

 

違反這些鐵律,下場都十分悽慘,甚至有不少人命因此喪失,所以才會被訂定下來,當作重要的規則。

 

比如說,保密原則,雙重身分(越界),雙重目的(僭越)….等等。夏林清全都嚴重的違犯。

 

關於此事,夏系一直說他不是在做諮商,他是在做「教育協助」、「培力」,所以不用受諮商倫理的規範。這種詭辯,只能騙騙小孩子。

 

這就像一個沒資格開刀的密醫,開刀失敗了,就狡辯說他做的不是開刀,是「協助」,他就不用負責了嗎?顯然是企圖卸責的狡辯。

 

即便他言之成理,沒人可以制裁他。但現在發生的,不正是違反這些鐵律的淒慘結果?所有蔑視這些規矩的,都會受到嚴厲的反撲。這些律則,所有的助人工作都要遵循,才不至於後果難以收拾,傷人傷己。

 

首先我解釋一下,何為雙重身分?就是諮商師與個案,除了諮商關係之外,不能有其他私人的關係。

 

為何不能有雙重身份?因為這會造成身分的混淆,引發不必要的投射,這會損及個案和諮商師的安全和利益。

 

人是無法完美切割不同身分的關係的。

 

試想你你又是他朋友,又是諮商師,到底你在諮商裡,是以諮商師的專業說話,還是以朋友的位置說話?每一句你都能分得清楚嗎?關心則亂,身分重疊很容易把同理和同情混淆。專業要求要同理不同情,在單純的身分裡很容易,但身分一重疊,就會造成很多干擾。

 

而在個案這邊來看,他也會分不清楚,到底諮商師是基於什麼立場講話?而使諮商的過程打折扣。

 

更可能的,個案會在諮商當中,不自主地希望對方以朋友的身分同情他。如果諮商師沒有做到,就會引發怨恨跟反彈,最後可能引發強烈的攻擊。

 

特別是強烈創傷,如強暴、家暴、目睹殺人、戰爭創傷等等,更是如此。在國外,因此個案提告或殺死諮商師,或者個案以自殺控訴諮商師的事件,不在少數。

 

即便我們訓練諮商師能切割清楚,能以絕對理性給出諮商。但個案呢?要求尋求協助的個案有這種能力,這是不切實際,也是不合情理的。

 

這個規則,是損失了許多人命所換來的,所有忽視的人,都可能換來悽慘的下場。不會因為你狡賴「這不是諮商,這是,所以可以不用遵循」,就會有所移易。最後必然會反撲自身,兩敗俱傷。

 

不要僅僅把它當作「這是某人制定的規則,我不一定要認同」來忽視,用這種輕忽的態度,下場都很慘。

 

不然你看,夏系人馬不就正在接受這個苦果?別不信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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